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重振生产的巨大压力。在此情况下,一些劳动者表示,复工后自己的休息休假时间变少了,加班变多了。专家表示,企业在与劳动者协商下可以安排加班,但一方面不能超过加班时长的法定底线,另一方面还应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此外,用人单位还可通过调休补休等制度,平衡好劳动者休息休假和促进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
“复工后,休息时间减少了。”江苏南京的李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职员,从2月14日复工以来,她所在的公司就要求员工每周六都要上班,一直到6月底。“突然把周六取消掉,感觉很疲惫,还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李女士说。和李女士一样,双休变单休的劳动者并不少。不少网友发帖称,自己的周末被“抠”掉了一天,公司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突然发通知”,告知连续几周都需要在周六上班。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关注较多的还有带薪年休假。复工后,有劳动者表示,今年的年假被延迟复工期间的假期抵扣,也有劳动者表示,虽然公司目前还没有明确表示要“动”年假,但仍担心在下半年请假时被驳回。数据也显示,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一些企业落实得并不充分。此前,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4.1%“有带薪年休假,但不能休”,18.8%“有带薪年休假,可以休,但不能自己安排”。
复工后带薪年休假被抵扣、双休变单休、工作日加班加点,这些有道理吗?法律界人士指出,问题的核心在于“合法”与“协商”。“无论如何加班,都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不能超过法定底线,即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二是应确保劳动者分享加班成果,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沈建峰强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莹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全国各地各行业复工进度不尽相同,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未提供劳动、确有休假,那么以集中调休、抵扣年休假等方式调整工作时间并无不妥,“但需要与劳动者提前协商、充分沟通”。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年假的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在复工前已经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复工后不再安排年假并无不妥。”于莹莹表示。同时,于莹莹提醒复工期间居家办公的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用人单位的工作通知、自己的劳动成果、网上打卡记录等证据,以免遇到劳动纠纷时无法举证。此外,用人单位也应该重视劳动争议风险,保护劳动者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权益。
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特殊时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既是当下形势的需要,也是我国劳动关系双方合作共赢传统的体现。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平衡好促进企业生产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共抗疫情,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