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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扣除吗

文章作者: 东莞圣大财务 | 浏览次数: | 最后被访时间:
标签: 企业 规定 收入 扣除 征税 国务院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扣除吗

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区分:企业取得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能否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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