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对于股份制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2)清算组成立文件;(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值得一提的是,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4、接下来,需要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而后,需要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接下来,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圣大财务企业服务,已经覆盖广东全省,可以为您提供注册公司、工商执照代办、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税申报、税收筹划等众多服务,还提供创业孵化器等注册地址租赁服务,此外,账品会还贴心为您争取创业补贴。
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工商注销。